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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摘自 http://www.30.com.tw/spot/trend/trend.asp?ser=11385
你對國際觀的定義為何?
我可以舉Richard J. Barnet所著的《無遠弗屆》(Global Dreams/ Imperial Corporations and New World Order)一書中,他為了詮釋全球化,特別挑出「無遠弗屆」的屬性為例。Barnet舉了一個十分生動而具體的例子:當一個美國人向通用汽車花了一萬美元購買了一部龐帝克的Le Mans汽車時,一萬美元中,大約有3500美元是付給南韓的裝配及人工;1850美元是付給日本的主要原件(引擎、傳動軸及電子零件)廠商,700美元是付給德國的款式及設計廠商,400元付給台灣、新加坡和日本的其他零件廠商,250美元給英國的廣告和行銷服務公司,其他的錢財是分配給在美國底特律的規劃專家、紐約的律師和銀行家、華盛頓的遊說人員、全國工人的保險與醫療服務,以及通用汽車分佈全球股東身上。
從你所從事法律事業的角度,國際觀的重要性如何?
如果要將全球化從抽象到具體的詮釋,簡單的歸納成一句話,那就是:「世界變得越來越小了。」
在這個越來越小的世界中,每個人與其他的人、事、物的互動,都越來越難單純地「限縮在一國的國境之內」,而這些互動所產生的法律糾紛,自然也不可能僅從片面的「國內法」角度去處理。法律人,不管你是律師、檢察官、法官、政府公務員還是企業經理人,都不可能在全球化的時代下,缺乏國際觀,卻能善盡職務,擁有在法律職涯上的「競爭力」。
而如果擴大到我在公益服務中扮演的義工角色來說,國際觀也是極為重要的,我在紅十字會總會會長的工作中,深深體悟到,所有人類都是互依的生命共同體的觀念,人們的幸福必須、也必定是建立在其他人的幸福之上的,每個人在行有餘力之時,都應該不吝於把自己的能力貢獻於幫助需要幫助的人,協助他們遠離憂患、找回幸福的笑容。
這也是一種國際觀,或者說,更崇高的國際觀、從利他出發的國際觀。沒有這樣基於博愛人道的國際觀,就不可能在國際公益事務中扮演應有的角色。
你自己如何培養國際觀?國際觀最重要的養成時期、養成方法?
國際觀,不是一個靜態的「知識」、「方法」或「技術」,它是一種流動的、進化的、成長的價值態度。說得明白一點,就是國際觀本身是不斷變動的,所以,國際觀最重要的養成時期,那得看你指的是「養成」什麼。
如果,說的是汲穫國際觀本身的那種「養成」,那我的答案是:國際觀最重要的養成時期是:「一輩子」,人的一生都應該對世界脈動有所掌握、對國際局勢有所知悉。如果你指的是「關注國際的慣性」,那我的答案是:越早越好。二十世代的年輕人,就該把培養這樣的慣性當作一個重要的人生功課。到了三十世代時,這個慣性就應該要被穩定下來。
如何成功的運用語言,打破人際心防,對不同國的人達到溝通或說服的效果?
語言,是溝通的重要工具,有良好的語言能力,擁有可以與對方無礙對話的語言能力,當然是溝通開始的第一步驟,但是語言,卻不是溝通的「充分工具」,換言之,語言能力只是可以順便協助溝通的起頭,但不能一路護航到尾。
那麼是什麼東西可以護航我們的溝通,達到說服他人的效果呢?我覺得其中最重要的有三:誠信、知識、態度。誠信,是最重要的說服因素,一個沒有誠信的人,說得再好聽,別人也不會相信。因此,在日常生活中,愛惜自己的名聲,維持正直誠信的信任感,是說服別人的前提。知識,是最重要的魅力因素,廣博的知識,令人願意親近,可以增加自己的魅力,同時,知識豐富,也會使你想要表達的事情,由於更完整、更精闢深入而變得更有說服力。
態度,自信但不自傲,保持自信的謙虛,是說服別人最重要的因素。
在與人溝通時,要了解,我們是「說服」別人,而不是「折服」別人。
溝通時,最怕「得理不饒人」,即使我們能把別人說得無言以對,然後呢?就代表對方真的服氣了嗎?
只怕未必,對方只是找不出話來反駁你,但在心裡還是不服你。* 詳細報導刊載於30雜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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